行业新闻
Industry news
西安市住建局下发《西安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》
时间:2021-03-25 浏览次数:5732
从11月16日开始,新一批楼盘登记开始,目前有13盘次结束登记,其中7盘次摇号,且有5个“千人摇”,另有6盘次不摇号,可直接选房。
从这些盘的意向购买登记态势看,中低价盘人气比较旺,而高价位盘则显得较为平淡,两极分化态势依然明显。
1、商品房预售资金是指楼盘取得预售证后,购房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开发商的包括定金、首付款、购房贷款及其他形式的全部房款。
2、预售资金实行专款专户存储,签定购房合同时,由购房人房款(不含待发放的按揭贷款及分期付款首期款以外的购房款)交存至监管账户。开发商不得直接收取或另设账户收存购房人的购房款。
3、按揭的贷款,由贷款银行直接划转至楼盘预售资金的监管账户,严禁私自留存或划转至其他账户。
4、该款优先用于楼盘所需的建设施工进度款、设备材料款、缴纳法定税费等与本工程相关的费用。
5、商品房预售资金按照开发进度核拨。完原则上应按照主体结构验收、竣工验收、竣工验收备案、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等环节设置资金使用节点。